江苏省汽车解体厂指定单位专业汽车报废解体,让您省心放心!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汽车报废解体厂指定单位
专业汽车报废解体,让您省心放心!
13022563298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二级页面关键词
江苏车辆延缓报废
所属分类:二级页面关键词  发布时间:2022-04-21 13:38:37  次浏览
近年来随着车辆强制报废的相关标准和文件不断更新,车主们很想了解关于江苏车辆延缓报废的一些问题,那么江苏车辆延缓报废可行吗?答案是可以的。只要是通过了年检的私家车,都是可以延缓报废的,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说江苏车辆延缓报废


江苏车辆延缓报废流程:


一、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,包括:A、《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》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,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、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;B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原件。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、业主指定的经办人,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。

二、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(车架车身号码)、发动机号码,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;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(车架车身号)、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;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,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。

三、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,符合规定者,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,在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,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。
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,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;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,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,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,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,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,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;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,按照新规定执行

江苏车辆延缓报废补充新规:

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,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;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,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,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,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,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,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;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,按照新规定执行

以上就是关于江苏车辆延缓报废的相关问题了,虽然江苏车辆延缓报废是可行的,但是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定要及时申请报废,避免出现安全和法律问题。
友情链接
联系人:韩经理    电话:13022563298nbsp;   微信号:13022563298    网站地图
友情合作:镇江市华东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|宜兴市再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|扬州市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
盐城市盛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|徐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|宿迁市淮海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
热门词:报废车辆解体厂,报废车解体厂,报废机动车解体,机动车解体厂
版权所有:CopyRight ©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 版权所有,违者必究
点击拨打电话:13022563298